糧食價格近來日漲,我們雖未為隔日之糧而恐荒,但有的地方,如海地、墨西哥、摩洛哥、葉門、吉尼奧等地,確實發生了搶糧的事件。印度、越南、高棉、埃及已開始禁止米外轉。巴基斯坦開始了糧食按人分糧。連美國大公司如華麻、科士哥都已規定買米以兩包為限。雖然美國政府強調存米豐富,叫大家不必搶購。
糧食抬高價格,使人心惶惶的原因,據世界銀行 (World Bank) 的估計玉米從二零零五至二零零七年價格漲了百分之六十,因為美國開始了以酒精來取代汽油之故。白羅英 (Jeff Broin) 説:“石油現今已漲到每桶一百廿元美金,在二零零七年美國增產酒精來取代石油,也不過省了百分之三而已,把玉米換石油似乎是得不償失,但是,布希總統及美國國會仍支持農人,並通過在十年裡化十萬萬美金作代替石油燃料的研究。”
總之,酒精與糧食間的互相衝突問題,己引起了各方的重視,也有人提議不要用玉米等食物來製酒精,以免造成糧荒。但美國能源部 (Dept. Of Energy) 稱:到二零三零年美國能源消耗量將增百分之五十,故生物燃料要更為重要。反對生源燃料的說:生源燃料比汽油產生溫室氣體多,但事實卻相反。反對者稱:“玉米造酒精化的加工原料會造成食物與畜料之不足。”事實上玉米祗是酒精原料之一,其他作物亦可作原料的。故無問題。反對者說:“酒精會有損汽車引擎。”事實不然。反對者說:“玉米製酒精化費太大。”事實是酒精能產出的能量比化費的多上百分之六十七,是划算的。
此外石油產國集團近決定不增產石油,並可能要提高油價到每桶一百五十元。而汽油公司為己利也在抵制酒精的運銷,並請學術界講酒精的壞話。
但史坦福大學生物學家沈默未 (Chris Somerville),已計算出用全球百分之三點五的地面來產天然燃料,即可供全球人類能源之需;而農食的供應全球祇要百分之十三的地。除了玉米之外,可用其他如農業廢料,樹木或新的作物如草原草 (Parie Grasses) 來製酒精。這樣可增農民的收入,節省政府給農民的補助金。估計到二零三零年,農民生活改善,也不再依賴中東石油,而溫室氣體也可減少。願人類的私心都被神的愛心代替,糧食與燃料都能充分供應全球。
布希總統早就說過三個凶惡國家:伊拉克、伊朗與北韓。如今伊拉克雖被解放,但仍未安定。伊朗則在經濟封鎖下,仍然在積極濃縮可造核彈的鈾及發射長程的飛彈。北韓已經擁有長程飛彈及原子武器,如今雖與中美俄日南韓談判放棄核武器,但仍在拖延時間。近美國公佈在敘利亞建造的核子廠係北韓協助的。
防衛民主基金(Foundation for Defence of Democracies)的總裁梅克里福(Glifford May)說:“如果美國一大都會遭到恐怖份子的核彈攻擊,可能死亡三千到十萬市民。美國雖然可以倖存,但會面目皆非了。”
參議院安全及政事委員會在哈佛大學說:“上述的那樣都市核彈攻擊會摧毀城市及州政府,而且更會震撼全美國。”
在過去五年裡,核彈侵擊的可能性是視為“必然”的事,伊朗有可能、巴基斯坦也可能失控其擁有的核彈;而俄國在蘇維埃時代的核子原料仍然沒有安全地保存妥當。如將日本廣島用的小型原子彈投在華府、國會大廈到林肯紀念塔都將化為烏有,而放射性的煙霧將彌漫各方,企圖逃亡的人民都會被暴露糟殃。
喬治亞大學 (University of Georgia) 的專家達拉斯 (Cham. D. Dallas) 在國家評論 (National Reviers) 中道:“我覺得核彈攻擊在二十年裡還不會發生。”
參議院外交組主席畢登 (Sen. Biden) 在去年六月向華爾街報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說:“美國面臨可能的最大恐怖攻擊就是核彈,但是,恐怖份子有了核子原料並不能馬上製成一個核彈,防禦的方法是事前或事後找到核武器的來處,而要知道核彈原料的來處,我們事先要有各地核原料的樣品,如圖書館那樣保存了各地的資料,這樣我們可以測定任何一顆核彈的出處。換言之,我們可以立即加以反擊,加倍的摧毀核彈的源頭。”
梅克里福稱:“預告對敵方超強性的核彈反擊是個好的預防方法。恐嚇對方死亡與毀滅最為有效。當然,搜集核子恐怖份子的音訊,審訊被拿的恐怖份子,及詳知入境的問題人物或可疑份子也是重要的。
最近美國將領強調對伊朗必要時要舉行軍事行動,包括核子武器,便是以攻為守的戰略。
最近美國公立學校發了一些聳人聽聞的消息,讓不少人覺得難以相信,現在列舉在下。
例一:在威斯康馨州的法院被聯合抗訴基金會(Alliance Defense Fund, 簡稱 ADF)的律師要求立刻停止土馬校區(Tomah Area School District)禁止學生不可用基督教標誌的圖畫,卻允許印度教、佛教及撒但邪魔的偶像陳列。
ADF 的律師在該校的一位老師拒絕給一個學生的作業分數,因為該生在他圖畫裡畫了一個十字架,又寫了“愛的標誌”約翰三章十六節。
ADF 的告狀中寫道:“允許別的學生畫魔鬼的像,反對有基督教象徵的藝術作品是違反憲法,懲罰基督徒學生的宗教表態,卻在該校的走廊中展覽長了六臂的印度女神騎著天鵝…..又在走廊的佈告廊上張貼了穿了長袍的巫婆,外加有角、伸舌的希臘神、魔鬼的面罩及手拿鏈刀的死神等,顯然是宗教歧視。
該校校長、助理校長及兩位老師都被列入被告。
例二:另外在俄赫俄州弗蒙山校區(Moont Vemon, Ohio, School District)學生們發起了“帶聖經到學校來”的運動,以支援一位眾望所歸的老師,他在校二十餘年持教,總是把聖經帶著,並放在自己的台上。校方命令他把聖經藏起來,被他拒絕。
該校校長稱:“這樣要求這位老師把聖經隱藏起來是因為該學區的某些家長對此有不滿之故。
當地的報紙上讀者投書都反映支持這位老師如下:
“是他的聖經,他有權帶著。”
“他應可把他的聖經帶著的,我國原是基督教國家,沒想到會變得這樣,要把神驅逐出境嗎?”
“這真是開玩笑,我們應先把槍從學校中趕走,然後,再論聖經。”
“老師,堅持立場!我是老師二十年前的學生,我記得那在桌子上的聖經,他從未用聖經來教導,也未向學生講道,那麼,為什麼要叫他把聖經拿走呢?”
從學生發起“帶聖經到學校來”運動和當地讀者的反應都是支持這位科學老師的。
讓我們一齊禱告,祈以上兩個訴訟,站在聖經這邊的學生與老師都得勝訴。